俄禁止官員通過第三方擁有國外金融資產
發(fā)布時間:2016-12-30 09:00:43
文章來源:新華網
新華社莫斯科12月29日電(記者胡曉光)據俄羅斯官方法制信息網站29日公布的文件,俄總統(tǒng)普京28日簽署法律,禁止官員通過第三方或委托管理擁有國外金融資產。法律解
新華社莫斯科12月29日電(記者胡曉光)據俄羅斯官方法制信息網站29日公布的文件,俄總統(tǒng)普京28日簽署法律,禁止官員通過第三方或委托管理擁有國外金融資產。
法律解釋中說,新法的制定是為了執(zhí)行國家反腐敗計劃,它涉及現在被禁止擁有國外賬戶的所有類別的公民,旨在消除對“外國金融工具”概念界定的不明確性。
根據這份文件,對擁有、使用外國金融工具的禁令包括直接和間接(通過第三方)擁有和使用這類金融工具。
俄媒體認為,腐敗在俄已經成為一個突出問題,對現有政權體系造成嚴重傷害。俄近年來還飽受“裸官”問題困擾,政府官員及其家屬向海外轉移財產的情況十分嚴重。
為了打擊“裸官”,2013年2月,普京向國家杜馬(議會下院)提交法案,禁止官員在海外擁有銀行賬戶、持有外國發(fā)行的股票以及其他金融票據。法案于當年7月開始執(zhí)行。
